# 涉案虚拟货币司法处置的新进展与思考近期,涉案虚拟货币司法处置领域出现了一些新动向。特别是在北京市公安局法治总队公布了一种新模式后,引发了业内广泛关注。许多司法机关和处置公司纷纷咨询,希望了解这种新模式的具体内容,以及国内司法处置是否必须经过类似中介机构。同时,也有人希望对中国内地未来的司法处置趋势进行评估。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逐一分析。## 一、新模式解析北京产权交易所(简称"北交所")作为这种新模式的核心,其控股股东为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交所被授权作为全国各级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和北京市刑事诉讼涉案上缴国库财物处置平台。然而,在其官网的拍卖公告中,主要还是以传统涉案财物的处置为主,尚未见到虚拟货币的处置项目。根据公开信息,北交所与北京市公安局签订了委托处置协议,随后再由北交所转委托给国内的第三方处置公司。这家第三方公司负责在境外进行处置变现和资金结汇等工作。实际上,这种模式并无实质性创新或突破,仍然沿用了"处置3.0时代"的境内外联合处置模式。## 二、中介机构的必要性探讨考虑到我国当前对虚拟货币的监管规定,境内第三方处置公司已经是司法活动中的一种"临时性妥协"存在。因此,引入额外的中介结构似乎并无必要。国内涉案虚拟货币司法处置业务之所以存在争议,主要源于2021年9月15日"两高一部"等十个国家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简称"9.24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严禁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这一规定没有任何例外条款,意味着在中国内地,包括司法机关在内的任何主体都不得进行虚拟货币和法币的兑换业务。然而,涉案虚拟货币的处置变现inevitably涉及将涉案虚拟货币转换为人民币。从2018年至今,涉案虚拟货币的处置变现经历了从公安机关直接找第三方在境内变现,到委托第三方在境外变现的过程。这一演变主要是为了规避"9.24通知"中对境内主体直接参与虚拟货币和法币兑换业务的禁令。## 三、未来发展趋势预测目前,全国不同地方的司法机关对涉案虚拟货币的处置模式存在差异。一些地方仍然沿用"处置1.0"的原始模式,即内地司法机关委托境内主体直接在境内变现。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9.24通知"的规定,还可能带来资金合法性风险,甚至可能涉及洗钱、非法换汇等问题。尽管已经存在相对合规的"处置3.0"模式,但许多司法机关或处置公司对此并不了解。在实际操作中,委托方考虑的因素多样,合规性可能只是其中之一。然而,不合规的处置方式无异于在司法活动中埋下定时炸弹,迟早会引发问题。2024年上半年,最高院启动了多项课题研究,其中包括"涉案虚拟货币司法处置",表明最高层也注意到了这一领域的复杂性和亟需统一的问题。对于未来的发展方向,可能有以下三种趋势:1. 在"9.24通知"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继续维持当前的处置模式,以合规的"处置3.0"模式为主,但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不合规的处置情况。2. 修改"9.24通知",允许司法机关直接参与,在境外进行处置变现。3. 修改"9.24通知",在国内建立统一的处置平台(可能是中央或省级平台),由银行、传统司法拍卖平台或各地产权交易所等机构为司法机关提供处置服务。无论未来采取哪种方式,确保处置过程的合规性和透明度都将是关键所在。
涉案虚拟货币司法处置新模式解析与未来趋势预测
涉案虚拟货币司法处置的新进展与思考
近期,涉案虚拟货币司法处置领域出现了一些新动向。特别是在北京市公安局法治总队公布了一种新模式后,引发了业内广泛关注。许多司法机关和处置公司纷纷咨询,希望了解这种新模式的具体内容,以及国内司法处置是否必须经过类似中介机构。同时,也有人希望对中国内地未来的司法处置趋势进行评估。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逐一分析。
一、新模式解析
北京产权交易所(简称"北交所")作为这种新模式的核心,其控股股东为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交所被授权作为全国各级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和北京市刑事诉讼涉案上缴国库财物处置平台。然而,在其官网的拍卖公告中,主要还是以传统涉案财物的处置为主,尚未见到虚拟货币的处置项目。
根据公开信息,北交所与北京市公安局签订了委托处置协议,随后再由北交所转委托给国内的第三方处置公司。这家第三方公司负责在境外进行处置变现和资金结汇等工作。
实际上,这种模式并无实质性创新或突破,仍然沿用了"处置3.0时代"的境内外联合处置模式。
二、中介机构的必要性探讨
考虑到我国当前对虚拟货币的监管规定,境内第三方处置公司已经是司法活动中的一种"临时性妥协"存在。因此,引入额外的中介结构似乎并无必要。
国内涉案虚拟货币司法处置业务之所以存在争议,主要源于2021年9月15日"两高一部"等十个国家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简称"9.24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严禁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
这一规定没有任何例外条款,意味着在中国内地,包括司法机关在内的任何主体都不得进行虚拟货币和法币的兑换业务。然而,涉案虚拟货币的处置变现inevitably涉及将涉案虚拟货币转换为人民币。
从2018年至今,涉案虚拟货币的处置变现经历了从公安机关直接找第三方在境内变现,到委托第三方在境外变现的过程。这一演变主要是为了规避"9.24通知"中对境内主体直接参与虚拟货币和法币兑换业务的禁令。
三、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目前,全国不同地方的司法机关对涉案虚拟货币的处置模式存在差异。一些地方仍然沿用"处置1.0"的原始模式,即内地司法机关委托境内主体直接在境内变现。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9.24通知"的规定,还可能带来资金合法性风险,甚至可能涉及洗钱、非法换汇等问题。
尽管已经存在相对合规的"处置3.0"模式,但许多司法机关或处置公司对此并不了解。在实际操作中,委托方考虑的因素多样,合规性可能只是其中之一。然而,不合规的处置方式无异于在司法活动中埋下定时炸弹,迟早会引发问题。
2024年上半年,最高院启动了多项课题研究,其中包括"涉案虚拟货币司法处置",表明最高层也注意到了这一领域的复杂性和亟需统一的问题。
对于未来的发展方向,可能有以下三种趋势:
在"9.24通知"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继续维持当前的处置模式,以合规的"处置3.0"模式为主,但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不合规的处置情况。
修改"9.24通知",允许司法机关直接参与,在境外进行处置变现。
修改"9.24通知",在国内建立统一的处置平台(可能是中央或省级平台),由银行、传统司法拍卖平台或各地产权交易所等机构为司法机关提供处置服务。
无论未来采取哪种方式,确保处置过程的合规性和透明度都将是关键所在。